2020年高企認定財務部門工作
高企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一條認定條件中規定:
1、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研發費用歸集工資成本中的科技人員數量,需要與申報高企提供的科技人員清單保持可核對性。
(1)科技人員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2)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注本處對在職人員無183天規定)
(3)科技人員與職工總數口徑不一致
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人員<183天
(4)統計方法:全年月平均數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思睿晶華為您解析:申報截至日期前獲得授權的知識產權可以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答:對)
2、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指標依據
指標依據金額
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5000萬小于兩億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兩億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3%
(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注:
(1)認定條件規定,三個會計年度合計數達標好可,但實際操作中建議企業每年都達標會更好。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指: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3)研發費用總額為詳見下文第二項“準確界定研發費用核算的范圍”
3、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收入指高企申報年度的上一年度;
(2)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財務費用中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3)取得收入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在“2016年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范圍內),目錄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上可查到。
二、準確界定研發費用核算的范圍
研發費用核算主要內容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長期待攤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5)設計費用;
(6)裝備調試費與試驗費用;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8)其他費用。
三、歸集的研發費用有據可依
(1)人員人工費用
科技人員中:
專門從事研發活動,工資表中歸入研發部門工資,每月計提工資時分配至研發費用,社保費類同;
非專職從事研發活動的技術人員,需與研發活動立項決議中約定參與人員、參與時間相吻合,依據實際參與工時記錄,合理地將參與研發活動過程中公司所承擔的工資成本分配至研發費用,社保費類同。
(2)直接投入費用
材料費:
如公司處于研發階段,研發用料直接采購,憑對方送貨清單作為驗收單,由研發部門的相關人員簽字簽收,并作為研發部門領料憑據,在取得發票、送貨清單時財務核算直接記入研發費用-材料費;
如公司處于研發與生產同步進行階段,采購材料憑發票、送貨單(或入庫單)入原材料,研發領用時,填至出庫單,并由研發部門相關人員簽收領用,憑此出庫單記入研發費用-材料費。
(3)折舊費用
固定資產折舊表中,需將資產按使用部門區分,研發部門使用的資產折舊,分配記入研發費用-折舊費
如研發過程臨時借用生產設備,那按研發所占用生產設備的工時記錄,將設備折舊在生產成本和研發費用中合理分配
四、研發費用在研發項目合理分配
如企業的研發項目有N個,在各研發項目間按項目投入的人工、材料、設備建立輔助備查表進行統計,實際操作中,一個研發團隊會完成多個研發項目,研發領料亦是同時領用且材料共用,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找到合理的依據,將歸集的研發費用在研發項目間分配。分配依據有按耗用工時統計分配工資成本,按研發項目使用材料標準成本分配材料成本,但針對中小企業,受人力等限制,工時、標準成本數據未統計或者沒有,實際操作中,按研發所耗用的時間區間人,將人工、材料等費用按研發項目個數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