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填寫說明
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是從網上填寫,然后再打印出來。企業應如實填報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簡潔,數據準確、詳實。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各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填寫“0”;數據有小數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包括:研發活動名稱、起止時間、技術領域、技術來源、知識產權編號、研發經費總預算、研發經費近三年總支出及三年支出情況、目的及組織實施方式(限400字)、核心技術及創新點(限400字)、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限400字)。
4.“技術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規定的內容。
“其他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外的內容。
5.“近3年”是指:申報當年以前的連續3年(不含申報當年)。
6.“企業近1年財務狀況”是指:企業申報當年前1個財政年度的財務數據。
“銷售收入”是指: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
“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
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
“凈資產”是指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會計報表期末數為準。
“基礎研究投入費用總額”是指: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新知識等基礎研究活動支出的費用總額。
7.“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8.“知識產權類別”是指:在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的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9.“知識產權獲得方式”是指: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或擁有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
1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其中,技術性收入包括: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11.IP代表知識產權編號;RD代表研究開發活動編號;PS代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編號。IP、RD、PS后取兩位數(01、02、……)。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
(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15.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凈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凈資產增長率=1/2
(第二年末凈資產÷年末凈資產+第三年末凈資產÷第二年末凈資產)-1
銷售收入增長率=1/2
(第二年銷售收入÷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
企業凈資產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后兩年計算;第二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
1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內的所有財務數據須出自專項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或納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