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報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需提供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還需提供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才誒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1.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
2.近二年財務會計報告
3.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擬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企業委托,對其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的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進行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如果申報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應同時委托進行財務報表審計。
什么情況需要進行高企認定專項審計?
1、凡擬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均需要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
2、由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所以凡擬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均需要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
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當年起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