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根據新修訂高企認定管理辦法,文件指出:在新的社會形勢下著重強調”為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創造新技術、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促進經濟升級發展”.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一)企業登錄上海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按要求填報有關材料并完成提交,上海 高新企業認定,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四)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五)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并附加蓋公章的科技人員信息表,上海 高新企業認定,分為:姓名、出生年月、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等信息欄);
(六)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名單見附件)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七)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原件,上海 高新企業認定,副本可提供復印件);
(八)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復印件,驗原件).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和副本),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雙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在書脊處注明公司名稱及申請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