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報告收費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計包括:公司近三年的會計報表審計和高新專項審計報告(研發費專項審計及技術收入審計報告)
高新認定審計具體要求如下:
1、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北京稅務師事務所)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高新認定專項審計報告要求審計以下內容:
(一)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1.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其分項明細(見附表1);
2. 技術性收入及其分項明細(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承包收入、技術服務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見附表1);
3.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之和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分年度分項審計
1. 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總費用、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
2. 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
3. 研究開發經費及其分年度分項明細(見附表2)。
三、專項審計報告要求對企業編制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及編制說明發表專項審計意見。
四、中介機構應對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研發費用情況匯總表(見附表3)中企業填報的“銷售收入”、“總收入”及其它指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予以***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