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
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基本條件
1、有系統的創新戰略和實施計劃,企業技術創新運行機制和投入機制健全,具有較完善的組織機構以及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
2、有較強的技術優勢和技術創新能力,在全省同行業或者同領域中具備明顯優勢和重要地位;
3、企業年銷售收入不低于規定標準:
(1)高新技術產業不低于1億元;
(2)其他產業不低于2億元;
(3)企業實際繳納稅收不低于800萬元。
4、企業技術中心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中心財務實行單獨核算,年度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800萬元,企業技術開發儀器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5、科技人員隊伍結構合理,企業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50人;
6、有較完善的產學研聯合創新的組織架構。企業不少于與一家大專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長期合作機制;
7、已被認定為省轄市(或行業)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1年以上;
企業兩年內(指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
1、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
2、涉嫌涉稅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
3、走私行為;
4、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
評價指標的證明材料包括:
(1)技術中心高級專家和外部專家;
(2)對外合作項目;
(3)研發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項目;
(4)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項目;
(5)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明細;
(6)擁有的專利及受理的專利申請;
(7)制定和參與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
(8)國家、省認證實驗室;
(9)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中國名牌、江蘇省名牌;
(10)新產品銷售和利潤;
(11)獲國家和省科技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