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省工程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一、認定條件
(一)新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不能與現有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名稱和研究方向重復。
(二)新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不能在我校現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分支脫離組建新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三)新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職研發人員不得與已立項的省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重疊。
(四)有一支技術水平高、工程化開發能力強的工程技術隊伍,其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擁有中級職稱或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不低于30%。
(五)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實現了工程化開發轉化,為企業生產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進技術、工藝、產品和裝備,推動了企業的科技進步,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并擁有5項以上專利、軟件著作權、標準等自主知識產權。
(六)具有良好的運行機制,內部機構設置合理,分工明確,規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