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有哪些?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的具體評價方法:
序號 | 指標 | 賦值 | 檔次 | 分值 | 說明 | |
1 |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 30 | 6項或1項發明 | 24~30 |
最近3年獲得的專利、注冊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不含商標) 同一知識產權在國內外的申請、登記只記為一項。 若知識產權的創造人與知識產權權屬人分離,在計算知識產權數量時可分別計算。 專利以獲得授權證書為準。 企業不具備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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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項 | 18~23.7 | |||||
4項 | 12~17.7 | |||||
3項 | 6~11.7 | |||||
1~2項 | 0.3~5.7 | |||||
0項 | 0 | |||||
2 |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 30 | 4項以上 | 24~30 |
最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 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同一科學技術成果(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為一項。 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以正式技術合同為準。 技術訣竅可計入成果,但價值較小的不算在內。從產品或工藝的改進表現來評價技術訣竅等的價值大小(企業可以不披露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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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項 | 18~23.7 | |||||
2~3項 | 12~17.7 | |||||
1~2項 | 6~11.7 | |||||
1項 | 0.3~5.7 | |||||
0項 | 0 | |||||
3 | 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 20 | 5項符合 | 16~20 |
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 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備和設施; 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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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符合 | 12~15.8 | |||||
3項符合 | 8~11.8 | |||||
2項符合 | 4~7.8 | |||||
1項符合 | 0.2~3.8 | |||||
均不符合要求 | 0 | |||||
4 | 成長性指標 | 20 | 總資產增長率 | ≥0.35 | 8~10 | 總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一總資產額+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總資產額)-1 |
≥0.25 | 6~7.9 | |||||
≥0.15 | 4~5.9 | |||||
≥0.05 | 2~3.9 | |||||
<0.05 | 0.1~1.9 | |||||
銷售增長率 | ≥0.35 | 8~10 | 銷售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額÷第一銷售額+第三年銷售額÷第二銷售額)-1 | |||
≥0.25 | 6~7.9 | |||||
≥0.15 | 4~5.9 | |||||
≥0.05 | 2~3.9 | |||||
<0.05 | 0.1~1.9 | |||||
合計 | 100 | 注:70分以上合格(不含7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