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深圳高新企業需要哪些條件?
申報條件:
(一)在深圳注冊一年以上的企業du可申請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2014年及以前認定的企業需重新申請認定。
申請認定的企業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二章的規定。
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復印件);
(三)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上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四)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五)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驗原件);
(六)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七)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八)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九)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并加蓋公章的科技人員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