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州市黃埔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指南
具體申報條件
? ? ?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 ? ?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 ? ?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 ? ?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 ? ?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 ? ?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 ?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 ? ?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生成后,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6~2018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的復印件。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2016~2018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2016~2018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2018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企業以前年度認定高企時所填報使用的Ⅱ類知識產權,不能再次填報。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判斷該產品(服務)為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依據及理由、高新技術產品的核心技術情況、產品指標及在同行業的先進性、是否為主要高新技術產品等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申報流程
(一) 網上注冊登記。
首次申請認定的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前,應分別按順序先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省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完成注冊審核,并激活賬號。申報模塊開放申報時間自2019年5月22日起。
2016年通過認定的企業,或者曾申請認定但未獲通過的企業,已完成注冊且地市已審核通過,不得重復注冊,須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并及時更新國家高企工作網、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的企業注冊信息。
1.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首次申請認定企業須于規定時間內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上注冊賬號,企業管理人員須憑本人手機號碼在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注冊個人賬號;登陸個人賬號后,通過“注冊企業賬號”功能,綁定企業賬號,上傳工商營業執照,核對并完善企業信息,系統審核通過后激活企業賬號。
2.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首次認定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須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再次注冊。注冊的單位名稱和注冊號必須與國家高企網一致。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時需填寫單位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單位管理員信息、主管部門、單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社會信用代碼為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社會信用代碼。每家企業只能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注冊指引見附件1)。
企業以前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現在發生工商更名,需在該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注冊注意事項見附件2)。
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存在多個注冊賬號,需及時通知地市科技部門,地市科技部門匯總后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將注銷多余賬號,防止后續數據對接出錯。
(二) 填寫、提交高企申報材料。
企業只需在省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登陸填報高企認定申請資料。
1.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省陽光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等。
2.填寫申請書。在“申報管理—項目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
企業為有效期內高企,或為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須按要求及時在省陽光政務平臺填寫“高企運行情況登記表”。未完成“高企運行情況登記表”填報的企業,須補充填報后才可填報高企認定申請材料。
(三) 現場核查。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市、縣(區)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須按高企申報現場核查指引(另行印發)組織相關人員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加強對企業申報信息與匯算清繳口徑一致性、科技活動人員、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真實性核查,客觀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
(四)審核推薦。
各市、縣(區)科技部門對通過現場核查的申報企業,要上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并推薦到上一級主管部門。對未能通過現場核查的申報企業,各市、縣(區)科技部門要及時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批復并退回企業申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