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何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何區別
1、保護客體不同: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2、保護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都是從申請日起算的。
3、創造性要求不同: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要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其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要低。
4、審批程序不同:實用新型只進行形式審查,而對發明專利除了形式審查之外,還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因此授權時間也更長。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