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2022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
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如下所示: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
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
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B、實用新型7件以上;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