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條件是什么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一項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公司在符合什么樣的條件下,可以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答:依據《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要求,企業進行研發項目中所發生的研發支出,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按實扣減的基礎之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內依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明文規定,公司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部分已經形成企業年度虧本,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填補,但轉結年限最長不能超過5年。
1.建立研發臺賬,有固定研發費用明細
2.高新企業研發費用計算:500萬以下收入×6%500萬2個億×5%
2個億以上×3%
3.加計扣除部分計算:研發費用500萬×50%×25%或15%=省下的稅(是高新×15%不是高新×25%)
4.稅需是查賬征收的A類,核定征收不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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