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應用推廣指導目錄(儲能專目)的通知
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儲能裝備制造業企業:
為更好地落實《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工信〔2022〕215號),引導促進我市儲能裝備制造業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研發投入,我局現開展《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儲能專目)》(以下簡稱《儲能專目》)編制工作。現面向全市征集目錄產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新型儲能系統生產制造各環節用到的裝備產品,包括以電化學儲能為重點的新型儲能系統以及其中的鋰電池、EMS、BMS、PCS等相關子系統生產制造過程中用到的相關重點技術裝備項目。
二、填報要求
請相關儲能裝備制造業企業按要求認真填寫《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儲能專目)情況表》(見附件2),并將附件2及相關證明附件裝訂成冊。具體如下:
(一)申報企業在東莞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產品已實現銷售或處于研制階段,擁有至少一件已授權或進入實審階段的發明專利。
(三)申報產品有對應的國家、行業、團體或企業標準文檔(企業標準需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開,網址https://www.qybz.org.cn/)。
(四)申報產品的自主化率(即裝備產品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采購國產化的設備及部件價值量占整套裝備價值量的比例,計算公式=(整套裝備價值-采購進口部件價值)/整套裝備價值)必須達到70%以上。
(五)請將申報材料膠裝成冊,并在材料封面、側面加蓋填報單位公章。
(六)請在所有佐證材料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填報單位公章。
(七)已列入《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1年版)》、《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2年版)》的裝備產品,應在申報時說明。
(八)已經獲得過廣東省及東莞市首臺(套)專項資金獎勵的裝備產品不予申報。
三、時間要求
(一)請相關儲能裝備制造業企業于6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膠裝成冊,報送所在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請各鎮(街)園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廣泛發動轄區內相關儲能裝備制造業企業積極填報,于6月26日17:30前將《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儲能專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企業紙質申報材料(1式5份)和電子版申報材料通過粵政易發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裝備工業科李慧珊,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儲能專目)情況匯總表
2.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儲能專目)情況表
3.材料編制要求
4.填報材料封面參考格式
5.裝備產品自主化率情況表
附件1.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儲能專目)情況匯總表.xls
附件2.東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儲能專目)情況表.xls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聯系人:湛得安、李慧珊,聯系電話:22328770、222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