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東莞市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
根據《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工信〔2022〕215號)、《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項目管理實施細則》(東工信〔2023〕24號)等文件要求,2023年東莞市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實行項目庫管理,對項目進行收集儲備、分類篩選、評審論證、排序擇優、審查核實后,形成具體項目庫。為做好項目入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支持我市制造業企業引進和購置先進設備(含配套軟件,包括與項目設備配套的 CAD、CAE等工業軟件,下同),實施設備更新,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進行改善生產條件和提升企業裝備水平的項目。
二、資助方式和標準
(一)按新設備購置額不超過 10%予以事后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具體獎勵比例根據年度資金預算控制指標等因素確定。市工信局根據預算下達金額,結合入庫情況,以合理方式確定資金使用計劃。
(二)按照申報企業營業收入等因素對項目實施差別化分檔資助,推動市技改項目實現高質量發展。
三、入庫要求
(一)入庫方式。企業登陸“企莞家”平臺(http://im.dg.gov.cn),進行網上項目入庫申報,并按申報指南要求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二)入庫時間。“企莞家”網站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7日,7月7日當天24時系統端口自動關閉。項目在“企莞家”平臺通過形式審查后,從通過形式審查當天起計算,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項目書面申報材料;如無特殊理由不及時提交項目書面申報材料,原則上按逾期不受理處理。
四、相關要求
(一)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023年東莞市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二)紀律聲明。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申報事宜,嚴禁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委托推薦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申報,嚴禁對項目申報收取任何費用。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違規干預、插手項目立項評審工作。
(三)對存在弄虛作假、不配合績效評價或不配合監督檢查的企業(單位),除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把該企業(單位)列入特別關注名單,并從查實情況的次年起,兩年內不受理和不推薦該企業(單位)申報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內的資金(項目)。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處理,后果自負。
(四)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769-22222425。
附件:2023年東莞市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附件:2023年東莞市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zip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