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企培育和國家高企有什么區別?
一、申報條件
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1、在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生產、開發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為主,且尚未按照《認定管理辦法》通過認定的企業;
2、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屬于《認定管理辦法》中《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1項授權或進入實審期的發明專利;
(2)3項以上授權或已正式受理進入審查階段的其他自主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
4、企業財務管理規范,有能力設立研發費用輔助賬,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較好成長性,注冊時間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1、成立時間: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1年(365個日歷天數),非一個會計年度。
2、科技人員占比: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 10%以上。
3、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研發費用占比
上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三年研發費占三年銷售收入之比不低于5%;
上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和2億元(含2億元)間:三年研發費占三年銷售收入之比不低于4%;
上年銷售收入>2億元:三年研發費占三年銷售收入之比不低于3%。
研發費用的歸集按照“研發費八大項”進行,并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八大費用中,“其他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委托外部費用發生額的80%計入研發費用總額;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5、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每年5項科技成果轉化,3年需要滿足15項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只能用知識產權來體現)。
6、三個審計報告
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二、扶持政策
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1、資金支持:各地區給予相應的資金獎勵;
2、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將納入全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列入重點扶持范圍,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原則上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中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組織認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培育期為兩年。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1、資金支持: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可獲得一次性資金獎勵。
2、稅收優惠:所得稅減按15%繳納;
3、企業知名度:提高企業知名度,增強企業影響力;
4、其他: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省創新型(試點)企業等項目敲門磚。
三、申報時間
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每年3-4月份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每年申報2-3批
申報時間:7-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