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汕頭市委印發<關于我市加快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汕市發〔2017〕16號),根據《汕頭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評選實施辦法》,啟動組織2019年度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必須在汕頭市轄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研發和成果轉化能力,資信度高,財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術基礎和經濟依托。有不良科研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不能申報。
(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1.堅持科學精神,恪守科學道德,無學術不端行為。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9年3月8日及以后),女性年齡放寬至52周歲以下(1967年3月8日及以后),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適當放寬學歷要求,不受職稱限制),連續全職在汕頭工作2年以上。“珠江人才計劃”入選團隊核心成員必須全職在汕頭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報。
3.具有卓越的科學研究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近5年主持1項以上(含1項)重點重大科研項目,或為1項以上授權發明專利的主要發明人,或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主要完成人,或為我市高等院校高水平重點學科帶頭人。有重大的研究成果,成果創新性突出,產業化前景好或能引導基礎理論原始創新,對科技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參加申報。
(二)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1.申報人的人事檔案、社保關系或個人所得稅繳納地在汕頭市。
2.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3.申報人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一項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4.企業在汕頭市內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為2年以上(2017年3月8日及以前)。
5.企業依法經營,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創辦時間為5年以內的企業,最近一年盈利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500萬元,當年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納入主營業務收入數額;創辦時間為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當年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納入凈利潤數額。
二、申報程序
采取個人申報,所在單位同意,區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的方式,市科技局統一受理。申報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需提交如下申報材料:
1.《汕頭市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申請表》或《汕頭市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申請表》。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所在單位營業執照(非五證合一、三證合一的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相關資格、業績、科研成果、知識產權、個人科技成果在企業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效益證明材料(如產品銷售合同、發票、產品銷售明細表等)等證明材料。
4.申報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的所創辦企業近2年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如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證明、免稅證明、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出資證明、驗資報告、持股比例、合作協議或聘用合同、薪酬支付依據等證明其出資人資格、擔任公司職務的材料。
5.其他輔助材料(可選):成果評價、科技查新報告、產品檢測報告等。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裝訂成冊。中直、省直、市直單位經單位同意后匯總報市科技局;企業、區屬單位經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同意后匯總報市科技局。申報書word格式電子版,匯總表excel格式電子版請發電子郵箱stkjzcfg@126.com。
三、截止時間
2019年3月8日下午5:00
四、聯系方式
資料報送地址:市科技局政策法規科(科技館2007室)
聯系人:彭俊斌??許嘉敏
電話:88426680
??汕頭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