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你了解多少?
我國現行的科技稅收激勵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稅與增值稅兩稅種上,且以所得稅優惠為主。因此,本節主要對這兩稅種的稅收激勵方式進行簡要分析,預期稅收激勵政策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進企業科技創新的作用。
(一)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08 年正式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二)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優惠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150%攤銷。從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相關實施條例的規定來看,可以看出國家對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研發活動的支持力度,企業對新產品的 R&D 投入越大,加計扣除就越多,企業得到的稅收激勵也就越多。
(三)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
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資金投向創業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主要包括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待所投資的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獲得資本增值,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該項稅收激勵措施更多的著眼于鼓勵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鼓勵更多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稅收優惠政策向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傾斜,無疑為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起到造血的功效,為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強大的物質保障。
(四)技術轉讓減免稅優惠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以上稅收優惠政策必定會促進企業加快技術成果轉讓,推進研發活動的專門化和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有效地激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
(五)加速折舊優惠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等原因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從稅收的角度看比直線法多增加當年的費用,即多抵減當期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由于貨幣有時間價值,相當于稅務部門給企業讓渡了一筆無息貸款,激勵企業加快更新設備,提升技術水平。
(六)增值稅轉型改革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所有地區、所有行業的增值稅轉型改革。新增值稅條例允許增值稅納稅人在維持增值稅稅率不變的情況下,抵扣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和工具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