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選國家高新企業申請,你了解多少?
高新技術企業目前都是國家級認定的,沒有省級或者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所有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都是同一個級別。也就是說不論企業規模的大小,是在北京市的企業還是在深圳市的企業,只要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那么所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都是一樣的。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四項指標分值結構詳見:
由技術專家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評價。
(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5)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此項為加分項,加分后“知識產權”總分不超過30分。相關標準、方法和規范須經國家有關部門認證認可。)
首先,明確對知識產權情況采用Ⅰ、Ⅱ類分類評價方式,摒棄了過去不分類別只做數量要求的操作方式,同時在知識產權數量的評分上,若不具備Ⅰ類知識產權,則無可能獲得數量評價的滿分(8分),故,對一般企業而言,授權發明專利對于高新認定的意義進一步提高。
其次,由于新的管理辦法取消了對知識產權獲得時間的要求,故指引中明確了Ⅱ類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時只能使用一次,即認定時使用后,復審不能再次使用,或復審時使用過,重新認定時不能再次使用。而Ⅰ類則無此限制。
再次,明確了授權通知書+繳費收據可作為授權證明手續使用,亦體現了新政策的寬松傾向。
最后,明確了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僅限一個權屬人使用,解決了以往認定中關聯企業共有知識產權的問題。以往實際認定中,如有兩個權屬人,認定時則只按1/2個知識產權認定,以此類推。
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詳細解析國家高新企業申請,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B、轉化能力較強,≥4項(19-24分)
C、轉化能力一般,≥3項(13-18分)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
(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分享國家高新企業申請, (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跟你分享國家高新企業申請,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凈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珍藏了國家高新企業申請, 凈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末凈資產÷第一年末凈資產+第三年末凈資產÷第二年末凈資產)-1
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會計報表期末數為準。
銷售收入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收入÷第一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
企業凈資產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第一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后兩年計算;第二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
以上兩個指標分別對照下表評價檔次(ABCDEF)得出分值,兩項得分相加計算出企業成長性指標綜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