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認證成功后需要注意什么?
一、稅收資格認定享受稅收優惠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因此企業獲得高新資格后應該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免錯失稅收優惠資格。
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填報年度報表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上公告。
三、高新技術企業更名企業如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有效期限內發生企業名稱變更的,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上進行更名并到相關部門遞交相應的更名資料。
四、報告重大變化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告認定機構,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本地區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五、加強企業管理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后,企業需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重新參加認定。所以,企業要繼續加強研發管理,注意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方面的情況變化,注意高企年報、R&D投入統計、工商年報、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工業統計的關鍵數據的一致性,為三年后的重新認定打好基礎。
六、跨區整體搬遷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由遷入地認定機構給企業出具證明材料,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整體遷移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情況。
七、其他導致失去高企資格的行為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則 第十五條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取消其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有偷、騙稅等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四)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無論是首次申請還是重新認定,企業申請所提交的資料嚴禁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審查機構發現就會取消當年認定資格,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由于高企對知識產權的數量有一定的要求,因此計劃申報高企必須提前5-12個月開始準備。提前準備不僅可以提高高企認定的成功率,還便于企業后期管理規范。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