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根據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現啟動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
3.企業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日期從2018年1月1日起算;
4.為申報年上一年度首次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為申報年上一年度首次從寶安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在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的企業。
二、獎勵標準
1.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本獎勵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在線填報的申請書;
2.企業應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社會組織應提交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6.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7.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8.上一年度上報統計局的統計年報(企業自行登錄國家聯網直報統計平臺打印,提供“調查單位基本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或“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等任意一份表格);
9.首次從寶安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在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的企業,需提供企業住所變更信息證明材料復印件;
10.企業因名稱變更,須出具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在官網發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的通知證明文件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紙質文件。申報單位應按本操作規程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公章,各類證照、證明文件復印件需驗原件。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一份,嚴格按照材料清單的順序用A4紙打印并膠裝成冊(注:以申請書首頁為封面,封面后為目錄頁,其余按申報材料的順序放置)。
【重要提示】:1.本獎勵需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以本通知要求為準;請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如社保號、國高證書號、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等信息非常重要,請務必準確填寫。2.截止2019年7月20日,申報企業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仍在有效期范圍內;3.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9號)第二十六條規定:“申報項目的單位或個人同一事項符合多項資助政策規定的,原則上只可選擇其中一項資助政策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對符合申報條件、且申請我局“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項目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得同時申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新增’四上企業’獎勵”項目。
四、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網上申報
受理時間:7月8日9點起至7月18日18點
(二)紙質材料受理
受理時間:7月8日9點起至7月20日16點
提交地點: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
具體地址: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
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帶齊相關紙質材料,在紙質材料受理期間到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提交材料。相關證件交復印件驗原件。
五、聯系方式
區科技創新局投資發展科業務咨詢:QQ群650877373,kcjtzfzk@baoan.gov.cn,29998797、29996029、29996411;區政務服務大廳咨詢:85908590。(因咨詢人數較多,請優先通過QQ群咨詢,便于我局對問題進行梳理統一答疑,提高回復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
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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