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利:國高、企業技術改造等8個項目申報,別錯過5000萬
關于深圳市2019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第一批的申報通知
截止時間:
第一批:7月8日
第二批:8月9日
資助方式:政策
一、申請內容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三、受理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三)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說明:同一企業必須同一批次完成一次性申報,不得跨批次申請不同的業務。
關于實施2019年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的通知
截止時間:
第一批:7月8日
第二批:8月9日
資助方式:政策
一、審批內容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申請入庫的企業進行審定。
二、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三、受理條件
(一)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的企業:
1、為減輕企業負擔,2018年起,企業研究開發資助、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兩個業務合并辦理,科技部門統一發布申請指南、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愿選擇申報其中一個或多個業務,僅需填報一份申請書。
2、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的深圳企業;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歸集并設置輔助賬;
4、申請企業在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
5、銷售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應建立了內部研發機構;
6、企業開展的研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范圍;
7、納稅信用等級C級及以上(A級最高);
8、遵守國家統計法律法規;
9、2017年入庫、出庫的企業。
(二)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與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合并辦理,不再組織單獨申報。(說明:同一企業必須同一批次完成一次性申報,不得跨批次申請不同的業務。)
關于2019年度深圳市技術改造倍增專項企業技術改造扶持計劃的申報通知
截止時間:6月21日
資助金額:最高5000萬元
一、支持領域
支持我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智能化應用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環境等進行改造提升,支持重大工業項目建設。
二、支持方向
(一)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扶持方向:支持企業為擴大再生產,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模式,開展對生產制造環節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能力進行改造升級的項目;支持以安全、綠色、環保、節能、節水為目的的技術裝備改造及生產環境改造項目。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向研發、設計、制造、營銷、服務等全流程延伸,重點支持深度運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互聯網+協同制造、制造工藝系統和管理系統的智能化改造項目。
(二)技術裝備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項目
鼓勵企業運用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現有裝備和管理方式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更新和改造,支持開展以裝備互聯互通、關鍵工序智能化改造、關鍵崗位機器換人、生產過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為核心的數字化車間、智能化工廠及柔性化生產等項目建設。
(三)重大項目獎補
支持符合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制造、時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重點發展方向的重大工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四)產業鏈垂直整合項目
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牽頭實施產業鏈垂直整合提升改造,對龍頭企業及配套企業在關鍵技術研發、設計、產品中試、生產制造、應用示范、檢驗檢測等生產制造全鏈條相關環節,因新建、改建和擴建產能而發生的設備購置、制造環境改造及配套改造等項目建設,按對應投資主體給予扶持。
(五)技術改造投融資項目
引導社會資本投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和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技術改造的,給予貸款貼息或融資租賃貼息。
(六)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項目
引導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深圳企業,將其在資本市場上所募資金投資在深圳實施的工業或技術改造項目。
三、扶持方式及標準
(一)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單位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改造投資額(含制造及配套環節投入)的10%給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對固定資產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80%。
(二)技術裝備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項目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單位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改造投資額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環節投入)的20%給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其中對固定資產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
(三)重大項目獎補
事中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同步扶持,且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扶持的固定資產投資最長可追溯至項目申報年度前2個自然年度)。扶持金額按扶持標準,采取分期核算經專項審計后分段撥付方式操作,每期撥付金額根據當期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占固定資產計劃總投資比例確定,撥付期最長不超過3年(從首次扶持當年度算起)。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根據專項審計結果確定,如審計結果與項目申報單位向市統計部門申報的固定資產投資數據不符,按就低原則確定。單一申報主體單一年度累計扶持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四)產業鏈垂直整合項目
事中方式。按照不超過全鏈條項目上年度投資總額的20%(包括制造及配套環節投入),分別對牽頭企業和各改造節點對應的投資主體給予扶持,各項目投資額之和為全鏈條項目的投資總額,其中對全鏈條項目固定資產總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扶持金額按項目已投資進度經專項審計后分段撥付,最長扶持3年(從首次扶持當年度算起),年度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五)技術改造投融資項目
(1)貸款貼息。按照單個項目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70%的貸款金額和不超過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貼息,貼息年限最長3年;
(2)融資租賃貼息。對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適用設備的,按照5%的融資租賃利率給予貼息,計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的融資成本。
(六)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項目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扶持,且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扶持的固定資產投資最長可追溯至項目申報年度前2個自然年度)。
備注:①一個申報單位可以申報一個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項目類別1),同時同一申報單位可就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疊加選擇項目類別2至6中的任一項申報一個項目(重大項目的續報項目除外);②項目實施期以發票時間/海關進口報關單時間為確認依據,項目投資額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投入金額。
四、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的企業單位獨立法人;
(二)申報項目所屬產業不屬于國家、省、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類和限制類,且申報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三)申報單位守法經營,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四)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應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五)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專項申報條件:
(一)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有實際生產制造環節,申報項目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屬于 B類(采礦業)、C類(制造業)、D類(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至4690之間;
(2)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二)技術裝備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有實際生產制造環節,申報項目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屬于 B類(采礦業)、C類(制造業)、D類(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至4690之間;
(2)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3)申報項目上年度已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資不少于500萬元。
(三)重大項目獎補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項目投資額可納入市統計部門工業投資類別統計;
(3)申報項目已列入《市重大工業項目名錄》;
(4)單一申報單位每年度只可新增一個首次申請的項目,且該項目的投資進度不低于20%;
(5)申報項目如已獲得深圳市產業鏈薄弱環節獎勵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并證明本次申報的投入與其不存在重復。
(四)產業鏈垂直整合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牽頭單位為先進制造業龍頭企業,牽頭單位與配套企業聯合申報;
(2)參鏈企業不少于3個,采用一家牽頭、多家協作的組織形式,協作單位不少于2家,牽頭單位與協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或合同;
(3)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全鏈條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
(4)在建項目的投資進度不低于20%。
(五)技術改造投融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單位已經取得在深圳設立的銀行或銀行分支機構所發放的貸款并實際支付利息,或與融資租賃機構簽有融資租賃合同,并實際發生融資租賃費用;
(3)貸款貼息項目實施期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流動資金貸款等貸款合同明確資金不得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不符合計息條件;
(4)融資租賃項目起租時間于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租賃公司須具備融資租賃業務資質。
(六)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單位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其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與申報單位為同一主體;
(3)項目投資額需納入市統計部門工業或技術改造投資類別統計;
(4)申報項目與申報單位所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建設內容一致(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公告、資金使用公告及投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能明確反映出所籌資金與申報項目直接對應);
(5)申報項目已獲得深圳市產業鏈薄弱環節獎勵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并證明本次申報的投入與其不存在重復。
關于2019年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扶持計劃的申報通知
截止時間:6月21日
資助金額:最高1000萬元
一、支持領域和方向
(一)企業技術中心組建項目
支持經認定的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開展創新能力建設,對企業技術中心在組建(技術中心創建)過程中,在研發、檢測、試驗、管理等環節的項目投入給予資助。
(二)企業技術中心提升項目
支持經認定的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持續開展創新能力建設,對企業技術中心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過程中,在研發、檢測、試驗、管理等環節的項目投入給予資助。
二、扶持方式及標準
事后方式。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總投資額(含研發、檢測、試驗、管理等投入)的20%給予資助,且對儀器設備投入的資助比例不低于資助總額的50%。組建和提升項目最高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組建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提升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且項目在深圳市實施;
(二)申報單位認定為深圳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三)申報組建項目須在取得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資格(以市工信主管部門發布的認定文件日期為準,稱為T日,下同)后2年內提出;項目投入的資助時間自T日前2年起至單位提出申請之日止,最長不超過T日后1年,組建項目只能資助1次;
(四)申報提升項目須在T日的1年后提出,項目投入的資助時間自T日后1年起至企業提出申請之日止;
(五)申報項目所屬行業不屬于國家、省、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類和限制類,且申報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六)申報單位守法經營,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七)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應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八)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關于2019年深圳市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扶持計劃的申報通知
截止時間:6月21日
資助金額:最高500萬元
一、支持領域和方向
支持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開展產業共性技術開發、質量認證、計量測試、檢驗檢測、數據挖掘、信息服務、設備共享、管理服務、人才培訓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及服務的項目。
二、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根據資金年度規模滾動安排。
(二)扶持方式及標準: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單位上年度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扶持(含平臺硬件設備購置、軟件開發與購置、測試化驗加工、場地、人員、勞務、專家咨詢、國際合作交流、知識產權等投入,其中對固定資產投入的扶持比例不低于40%),且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的獨立法人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且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和服務定位,提供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制造、時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領域的產業共性技術開發、試驗驗證、檢測測試、研究咨詢等技術與信息服務;
(三)擁有對外提供公共技術服務的專業人才隊伍,總人數不少于15人;
(四)具備對外提供公共技術服務的場地條件,場地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五)用于科研、檢測及技術服務的設備原值不少于100萬元;
(六)申報項目所屬行業不屬于國家、省、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類和限制類,且申報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七)申報單位守法經營,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八)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應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九)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關于2019年深圳市質量品牌雙提升扶持計劃的申報通知
截止時間:6月21日
資助金額:最高200萬元
一、支持領域
擁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品和服務注冊商標的企業以及提供質量品牌公共服務的行業協會、質量品牌機構等第三方非營利性組織。
二、支持方向
(一)企業質量品牌提升項目
支持品牌企業為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品和服務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而開展的品牌戰略規劃、品牌渠道建設、品牌營銷推廣、品牌國際化與交流合作等項目建設;支持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先進質量工具導入、質量檢測和非強制性質量認證等項目建設;支持企業開展質量品牌人才隊伍建設等。
(二)質量品牌公共服務項目
支持行業協會、質量品牌機構等第三方非營利性組織為促進質量和品牌提升而開展的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質量品牌建設項目。
(三)國家級質量品牌榮譽獎勵
上年度獲得“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或“全國產業集群區域品牌集聚建設試點示范區”等國家工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國家級質量品牌榮譽稱號。
三、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本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獨立法人、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
(二)申報項目所屬產業不屬于國家、省、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類和限制類,且申報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三)申報單位守法經營,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四)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應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五)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專項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品牌提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上年度主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
(2)上年度質量品牌提升投入不少于100萬元。
(3) 至少擁有一個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產品或服務類的自主注冊商標或授權商標(授權和被授權公司均在深圳市依法注冊,且授權公司對被授權公司控股大于50%);
(二)申報質量品牌公共服務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上年度質量品牌公共服務投入不少于50萬元。
(三)申報國家級質量品牌榮譽獎勵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須取得工信部等國家工信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或品牌領域的獎勵證明文件。
關于2019年深圳市工業強基工程扶持計劃的申報通知
截止時間:6月21日
資助金額:最高1000萬元
一、支持領域和方向
(一)國家工業強基工程項目配套
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項目建設。
(二)國家工業強基工程推廣應用項目
支持企業實施國家工業強基工程產品和技術推廣應用。
(三)市級工業強基工程建設項目
支持企業開展以提升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等工業基礎能力為核心的項目建設。
二、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的獨立法人的企業;
(二)申報項目所屬產業不屬于國家、省、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類和限制類,且申報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三)申報單位守法經營,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四)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應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五)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專項申報條件:
(一)國家工業強基工程項目配套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工信部工業強基工程建設項目扶持且該項目未獲得過市級財政扶持;
(3)國家資金實際到賬時間為項目申報當年的前2個自然年度內。
(二)國家工業強基工程推廣應用項目
(1)申報單位已完成國家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方案的驗收,并開展國家工業強基產品和技術推廣應用;
(2)申報項目須在國家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方案驗收批復之日起2年內提出,扶持項目的最長投入時間自驗收批復之日起至申報單位提出申請之日止。
(三)市級工業強基工程建設項目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符合國家工信部發布的年度工業強基工程重點突破方向或符合市產業重點發展方向;
(3)未曾獲得國家工信部工業強基工程建設項目扶持。
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第十八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截止時間:7月5日
資助方式:政策
一、認定范圍
第18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范圍為制造業、建筑業、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顯著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運作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蚩蒲性核⒘朔€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知名品牌,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五)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六)企業兩年內(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一是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二是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三是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的行為。
(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按行業系數折算后)、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4項指標不低于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行業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