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如何修改?
實用新型專利區別與發明專利,但也跟發明專利有相同之處,實用新型專利也是技術方案。那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如何修改
1.實用新型專利如何修改?
發明專利申請人在辦理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在提出了實質審查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局第1次實質審查意見作出答復,是可以主動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的。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個月內,可以對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過原圖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圍。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文件中的發明創造名稱,摘要或者請求書的明顯錯誤可以予以修改,并通知申請人。
- 實用信息專利可以撤回嗎?
專利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發明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3年內,不向專利局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該發明申請則被視為撤回。
3.專利申請主動撤回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授予專利前,申請人可以隨時要求撤回專利申請,在撤回專利申請前,應該使用專利局統一制作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表格。
要求撤回專利申請的,無論申請人是否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都必須出具申請人簽章統一撤回申請的證明材料,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在兩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專利申請時,應當提交經全體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統一撤回專利申請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