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雜更名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名稱變更分類
1.簡單更名: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名稱變更。
2.復雜更名: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引起的名稱變更。
二、名稱變更需提交材料
(一)簡單更名需提交以下資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在線填報生成);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二)復雜更名需提交以下資料(其中7-9項材料在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提交):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在線填報生成);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企業技術人員、研發人員數);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現狀的證明材料;
7.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
8.經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9.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三、更名申請和審核流程
(一)企業申請
高新技術企業名稱完成工商名稱變更后,應在15日內向當地認定辦報告,并及時提交變更申請材料,完成網上更名操作。
(二)各地認定機構初審匯總
1.初審受理。各市、縣(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辦公室負責受理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并對企業變更情況進行初審。判斷企業更名類型并指導企業進行網絡操作,填寫變更申請材料。
2.匯總上報。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辦公室初審通過后,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變更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由各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企業變更材料和本地《高新技術企業變更情況匯總表》(注明填表人、填表時間,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報送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認定辦)。
(三)省認定機構審核
1.審核公示。省認定辦對高新技術企業變更類型進行確認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于簡單更名的企業,由省認定辦確認后公示;對于復雜更名的企業,省認定辦組織專家評審后提出審核意見,對審核通過的企業予以公示。經審核,更名后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終止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