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八大領域及認定流程
對于成立沒多久的小微企業,高新企業(以下簡稱“高企”)似乎是可望不可及,或者說有小微企業的創業者認為“我的企業才剛成立,前幾年都會處于虧損的狀態,不用交企業所得稅,所以還沒必要申請高企?!逼鋵嵆蔀楦咝缕髽I,不僅可以獲得國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壓力,更容易拓展市場,促進企業的長效發展。那么,進行高新企業認定條件、流程、申報時間要求是什么呢?請往下看: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8條)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規定的范圍;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4步)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審核認證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完整的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審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企業名單。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分標準: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將對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及資產與銷售額成長性指標進行具體評定。在評定過程中分為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等四項指標,用于評價企業利用科技資源進行創新、經營創新和取得創新成果等方面的情況。
該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須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四項指標權重結構詳見下表:
序號
指標賦值
1、知識產權≤30
2、技成果轉化能力≤30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
4、成長性指標≤20
1、知識產權(≤30分)
由技術專家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評價。
序號
知識產權相關評價指標
分值
1、技術的先進程度≤8
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識產權數量≤8
4、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
5、(作為參考條件,最多加2分)
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2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
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3、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分)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
(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4、企業成長性(≤20分)
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凈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1)凈資產增長率
凈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末凈資產÷第一年末凈資產+第三年末凈資產÷第二年末凈資產)-1
凈資產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會計報表期末數為準。
(2)銷售收入增長率
銷售收入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收入÷第一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
企業凈資產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第一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后兩年計算;第二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
以上兩個指標分別對照下表評價檔次(ABCDEF)得出分值,兩項得分相加計算出企業成長性指標綜合得分。
認定、公示和頒發證書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查實處理,屬實的應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公示無異議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由認定機構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8個)
一、電子信息;
二、生物與新醫藥;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術服務;
六、新能源與節能;
七、資源與環境;
八、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十大好處
一、稅收減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二、直接獎勵:獲得高新后,可獲得地方資金獎勵(最多的有百萬);
三、融資貸款:更容易獲得VC的投資和各大銀行的貸款;
四、資助基礎:是其他申報各類型政府專項資金的首要條件之一;
五、品牌提升:科技類企業唯一“國”字招牌企業榮譽,電子商務時代極大利于促進企業異地成交,是企業實力的最佳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創業的核心是優秀人才,這樣更能吸引他們;
七、辦公改善: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很多地方還可以免費用地;
八、政府采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體系;
九、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對財務報表有利;
十、企業上市:創業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條件之一。
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后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1、重點檢查: 按照國務院“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文件精神,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對存在問題的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2、企業年報: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發展情況報表。我省通知已發,企業5月10日前完成網上提交。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各地科技部門應提醒、督促企業及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并協助企業處理填報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3、更名及重大變化事項: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所在地高企認定管理服務機構向省認定機構報告并提交相關材料。更名審核權限下放至省認定機構,簡化更名備案流程,不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具體操作中,更名分為簡單更名和復雜更名,不同類型的更名企業按照2017年更名通知要求準備材料。對于需要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若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盡量申報第一批更名),再提出認定申請。
4、問題企業處罰: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自行為發生之日所屬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 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 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 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