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材料有哪些?
深圳市高新技術項目認定需要的材料為以下,請企業作為參考: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復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五)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六)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七)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九)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入網證。對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產品,申報時必須提交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的復印件;
(十)可說明技術來源的相關材料。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十一)項目擬入駐深圳市高新技術園區或者參加用地招拍掛等事項的有關證明材料;
(十二)輔助材料:為了對申報表和必備材料未充分說明的內容做進一步闡述,幫助評審專家了解情況,申報單位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1.鑒定證書或其他相當的技術證明材料;
2.技術標準、產品質量性能測試報告(開發軟件的企業需提供:該產品的軟件需求說明書、系統設計報告、用戶手冊、測試大綱、測試報告和用戶試用報告等材料);
3.由權威機構出具的近期的查新報告;
4.若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5.用戶使用意見相關材料;
6.屬專利技術的項目可附加專利證書;
7.其他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需裝訂成冊(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