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發明專利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其特點是:首先,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是利用自然規律解決生產、科研、實驗中各種問題的技術解決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其次,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通過發明創造產生的方法。方法發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另外,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在我國,專利是實行先申請原則的,對于開發出同樣提出方案的申請人,專利權會授予給先提出的申請人。
申請專利的步驟包括:
1、準備申請文件,實用新型和發明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外觀設計類的專利要有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
2、提交材料,可以選擇兩種方式提交材料:
(1)直接去專利局大廳或地方的專利代辦窗口交。
(2)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然后、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知書發放意味著專利的申請正式進入審批流程。
3、繳納申請費,除直接去專利局收費處、專利局代辦處繳費外,還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款繳納申請費,注意要在接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繳費。
4、專利局對申請審查,首先初步審查,對于除了發明之外的專利申請,只要初審合格,則可授權專利,不合格的修改重新提交。
5、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通過后,可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