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專利的區別
伴隨著我國科技創新的大力推進,人們對專利申請的認知不斷提升 。也有很多人想要知道更多的有關專利申請的有關信息。因此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專利申請的那些事!
依據我國專利法律制度的要求,專利可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3種類別的專利申請有何不一樣

一、發明專利為改善產品、方法或產品、方法而提起的新的技術方案可申請發明專利。
二、實用新型專利就產品的樣子、構造或組合所提起的適用于實際運用的新技術方案,能夠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三、外觀設計專利針對產品的樣子、圖案或組合,及其顏色與樣子、圖案相結合所形成的美感和適用于工業運用的新設計,能夠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三者間的不同之處有哪些:
1.保護對象存有差別。
①發明專利針對產品、方法或改善而提起的新的技術方案。這種方法包含許多藥物配方、食品配方和虛擬產品。若非直接作用于產品,則可申請發明專利。比如移動電話的內部系統
②實用新型專利指的是產品的樣子、構造或組合,在這里的產品指的是產品。比如,不一樣手機品牌的外觀設計。
③外觀專利指的是產品的樣子、圖案或組合,及其顏色和樣子的相結合,使圖案具有美感,適用于于工業運用的新設計。比如畫畫和服裝的款式都能夠申請這種專利。
2.在授權困難層面有所區別。
申請發明專利需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初階段審查和實審,比申請別的兩種專利多一項審查程序。通過初審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可得到 專利權。較為簡單些。
3.專利的穩定性有差別。
因為發明專利僅有通過初階段審查和實審兩個階段才可以得到 授權,與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相比較,其認可度更好,授權的穩定性更穩定。但是,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用相對性快速,有助于產品快速上市,占領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