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抗辯必須準備哪些證據?
商標侵權在現今這個社會中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因為商標的形式多種多樣,難免會遇上圖形和文字,還有三維標志,以及這些相互組合構成的圖形在申請商標過程中與已注冊商標存在近似和相似。由于注冊商標的申請人越來越多,如果沒有一定的商標設計優勢,是很容易造成與已注冊商標存在近似和相似的情況的。下面就由小編來講解一下有關企業遇上商標侵權,在商標侵權辯證的時候,必須要準備的證據有什么?
商標侵權的證據之一:正當使用抗辯
1、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2、三維標志注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狀或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3、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商標侵權的證據之二:侵權不賠償抗辯
1、注冊商標未使用抗辯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訴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訴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合法來源抗辯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商合法來源抗辯的構成條件:
(1)認定是否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可以考慮以下因素:注冊商標的知名度、銷售商的經營規模、銷售商品的進貨和銷售價格。
(2)認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慮以下因素: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供貨單位認可的、以合理的對價取得商品。
(3)說明提供者銷售商應當說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能夠查實的信息。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注冊過程中,遇上商標侵權問題的時候,商標被侵權企業需要針對侵權商家的侵權行文做出的相關辯證,在辯證過程中,必須要準備什么樣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