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流程之初審和實審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企業在進行專利申請的時候,申請的流程不同也是因為專利的類型不同,就像專利的類型中有三種,分別是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申請的流程是申請—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流程是申請—受理—初審—公告—授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流程是申請—受理—初步審查—公告—授權。下面就根據專利申請的問題,來講講發明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實審和初審過程中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初步審查的內容
國家專利局對發明專利進行初步審查,審核遞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實質審查的內容
發明專利申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主要依據申請人的實質審查請求而啟動。為啟動實質審查程序,申請人應當在中國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年內,提交正式的實質審查請求。在此期限內沒有請求實質審查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專利局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實質審查請求書以及已有技術參考資料、實質審查費之后即對該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通常要檢索與發明主題有關的現有技術并對下列問題進行審查:
(1)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屬于專利法所稱的發明
(2)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違反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公共利益;
(3)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領域;
(4)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5)是否符合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的規定;
(6)依照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是否屬于最先申請人;
(7)說明書是否清楚完整地敘述了發明內容,說明書的撰寫是否符合規定;
(8)權利要求書是否以說明書為依據,寫明了要求保護的范圍以及權利要求書的寫法是否符合規定;
(9)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單一性的要求;
(10)申請人對其申請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顯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經過實質審查,專利局認為不符合上述專利法規定的,即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修改或陳述意見,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補正或陳述意見后,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就會予以駁回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不服駁回的,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