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與申報實務解析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六個必要條件和詳細解讀:
1、核心知識產權
條件: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商標不可使用,Ⅰ類知識產權可重復使用,Ⅱ類知識產權僅可使用一次。
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上提交申請時,知識產權模塊需要提交的內容包含:各類專利個數、類型、授權時間、授權號、獲得方式等等,詳見下表!

2、高新技術領域
國家重點支持的有八大行業領域有:(1)電子信息;(2)生物與新醫藥;(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術服務;(6)新能源與節能;(7)資源與環境;(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解讀:企業需要根據主要產品或技術選擇認定領域,詳細到三級分類;如要修改認定領域,應在3年期滿重新認定時進行。
3、人力資源構成
政策要求研發人員比例達10%。
解讀:老的認定辦法中對研發人員學歷有一定的限制,政策放寬后,放寬學歷,取消限制;認定辦法中無要求提供人員合同、社保等證明,但在后期抽查中,這些很難避免,企業應重視。
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上提交申請時,人力資源模塊需要提交的內容包含:學歷統計、人員個數統計等,詳見下表!

4、研發費用投入
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 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B、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 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解讀: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各個研發項目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并加總計算的。企業在申報實務操作中可以依據指標數據倒推提報企業的研發項目,對應填報申請書的《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如下。而研究開發費用的范圍包括直接研究開發活動和可以計入的間接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申報企業應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
企業在申報實務操作中可以依據指標數據倒推,歸集所填報項目的研發費用,并由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對應填報申請書的《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如下。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解讀: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并由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其中,技術性收入主要包括技術轉讓收入(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技術承包收入(包括技術項目設計、技術工程實施所獲得的收入)、技術服務收入(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方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4類。
6、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中分為四大模塊: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
解讀:評委針對四項指標打分,總分100,達70分(不含70分)則通過認定。
(1)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分)
注意知識產權數量且與產品或技術的關聯性;需提供證書,未下授權、未繳費的專利均不能使用。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
此項指標評測企業最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是否以技術成果形成了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以正式技術合同為準。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分)
是否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是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是否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是否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是否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共計5 項指標進行評測。
(4)成長性指標(20分)
主要看的是企業總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所以對于虧損的企業并不影響申報,公示如下:
總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一年總資產額+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1
銷售增長率=1/2 (第二年銷售額÷第一年銷售額+第三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1
此項指標計算所依據的數據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報表為準。在計算會計年度內,企業未產生銷售收入或成長性指標為負的按0 計算;第一年銷售收入為0的,按兩年計算;第二年銷售收入為0的,都按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