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技術改造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項目實施地在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節能、環保、安quan等方面的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
3.申報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4.項目須在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監測系統(http://210.76.70.91/Portal/)填寫項目備案信息,取得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時間在2016年1月1日后;?
5.項目申報單位須在統計部門申報項目固定資產投zi情況,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或廣州市統計數據采集平臺上填報《固定資產投zi項目情況表》(206-1),且08項“建設性質”中須選第3個選項“改建和技術改造”。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當年投資超過500萬元,或者當年投資不達500萬元而計劃總投資達到500萬元的跨年度投zi項目)須納入市工業和技改投zi統計;?6.申報方向一的項目須在本通知發出時已開工建設,投 資 進度不低于30%或形象進度不低于50%。項目設備投資在150萬元以上,須在12月底前建成投產,并申報開展完工評價工作。?申報方向二的項目須是2016年1月1日后開工建設的項目,項目實際投資額不低于150萬元,投資結構合理,并承諾于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