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最新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