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流程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申請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
(一)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一年;
(二)有專門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實際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 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達100%;
(四)沒有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
(五)同意由工商部門將本企業申請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或銷售額在守重公示平臺公示。
申請企業應提交的材料:
(一)《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二)加蓋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有關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已被公示為前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提交前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原件;
(五)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證書和牌匾的樣式由省工商局制定(見守重公示系統),必須嚴格按照省工商局制定的格式制作,且在正式公示后方可制作。其次,“守合同重信用”證書分為年度證書及連續證書,連續證書須連續公示十年及以上方可申請,同樣,牌匾也分為年度牌匾及連續牌匾。當然,連續證書和連續牌匾含金量肯定更高,符合條件的企業應該優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