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方式:預繳時享受,年度備案備案時間:不遲于匯算清繳申報時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享受方式:匯算清繳時享受,年度備案
備案時間:不遲于匯算清繳申報時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研發項目文件。
3、企業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享受方式:稅會處理一致的,自預繳享受;稅會處理不一致的,匯繳享受;無需備案。
4、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和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上述行業的小微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享受方式:預繳時享受,無需備案
5、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方式:預繳時享受,年度備案
備案時間:不遲于匯算清繳申報時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所轉讓技術產權證明。
6、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應在享受優惠起始年度匯算清繳前,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辦理備案。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無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
享受方式: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均可享受。
備案時間:在享受優惠起始年度匯算清繳前備案。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