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好處
申報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優惠政策
1可申請省工程中心建設專項資金,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工程中心;
2省科技廳在年度科技計劃立項時,優先支持工程中心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
廣州市:
天河區:按其上一年度經核定的R&D投入10%給予企業核心管理團隊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南沙區:對有關政府部門認定的工程中心,根據其所認定級別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資金配套;
海珠區: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獎勵40萬元、30萬元、20萬元;
深圳市:最高資助400萬元,可申請領軍人才補貼,深圳市里面補貼200萬,各區有不同的人才配套補貼;
佛山市:區級補助10萬,補助20萬,省級50萬,國家級100萬元;
梅州市:根據年度科技工作部署設立科技專項給予了適當資金獎補。近年,共向80家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發放獎補資金613萬元;
汕頭市:市財政撥款20萬;
3申報競爭性項目的加分項,通過概率會增強;
4企業含金量較高的一種榮譽資質。
申報條件
1申報對象為廣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2企業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復申報;
3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術領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復申報,且當年僅能申報建設1家工程中心。
(一) 單位規模。依托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企業單位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企業研發經費不少于100萬元且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科研院所單位近三年在該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
(二) 科研條件。依托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實驗、檢測、分析的工藝設備(不含生產設備),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工程技術隊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50%。
(三) 科研成果。依托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其中科研院所單位近三年牽頭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
(四) 管理機制。研發機構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五) 鼓勵有較強創新實力的新經濟企業建設工程中心。新經濟企業獲得股權投融資500萬以上或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高于500萬元的,不受申報條件(一)、(二)限制。
(六) 對粵東西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鼓勵粵東西北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簽署協議聯合共建,共建單位在該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件(二)核算。
(七)對近三年牽頭或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解決產業技術重大問題的企業,給予優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