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1、深圳市獎勵政策
(1)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自動入庫、也可單獨申請入庫,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曾經獲得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不得辦理入庫),按入庫當年研發實際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額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資助;對出庫企業(入庫有效期3年內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出庫當年研發實際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額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資助。企業在同一年度通過培育入庫和出庫的,可同時享受入庫資助和出庫資助。
(2)深圳市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性補助5萬元,重新認定企業獎勵性補助3萬元。
2、各區獎勵政策
對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為:南山區10萬,福田區20萬,龍華區未獲得過認定獎勵的給予30萬元獎勵、已獲得過認定獎勵的給予20萬元獎勵,龍崗區首次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激勵的給予20萬元認定激勵、之后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給予10萬元激勵,寶安區首次認定30萬重新認定10萬,羅湖區30萬,坪山區30萬,光明新區最高30萬等;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作為科技型企業國家級資質、助力企業進行品牌建設及宣傳;
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減免10%;

5、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在此基礎上申請政府資助項目及人才認定,可優先享受政府其他各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