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州南沙技術改造補貼資金
1、支持方向
重點支持《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試行)》(粵經信技改〔2014〕355號,以下簡稱《目錄》)內行業領域的擴產增效、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綠色發展。
2、支持方式
采用事后獎補方式進行扶持。
《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實施細則》(粵經信技改〔2015〕439號)獎勵標準:
(1)從2015年起,省、市、縣財政通過預算安排,從完工下一年起連續3年內,按企業技術改造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省級分成部分的60%、地市級分成部分的50%、縣級分成部分的4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
(2)企業技術改造后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以企業技術改造后主體稅種稅收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下同)相對于基數的增加部份為依據。
(3)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前一年主體稅種稅收額為基數。
(4)事后獎補資金=(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省級分成部分×60%+(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地市級分成部分×50%+(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縣級分成部分×40%。
(5)企業獲得事后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