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優惠
1.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 萬元補助;
2.企業產品通過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個產品補助3000元。
3.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的,一次性給予補助5 萬元。
4.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且尚未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整體遷移到我市并報備省科技廳核準的,每家給予補助30 萬元。
5.對處于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到我市并報備省科技廳核準的,每家給予補助60 萬元;三年內年營業收入提升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每家再給予補助60 萬元。
6.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軍工四證”(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證書、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書或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有效證書兩個以上的,每個證書按50 萬元一次性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
7.強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金融扶持力度,促成一批優質創新項目加速轉化,企業按照《中山市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管理辦法》規定流程被納入風險準備金項目池,對于已經償還科技貸款本息的項目,貼息標準為:
(1)對處于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可按實際支付利息的60%給予貼息,單筆貸款貼息的最高額度為100 萬元。
(2)高新技術企業設立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要求近兩年內注冊)進駐到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成為在孵企業的,該在孵企業的科技貸款項目最高可按實際支付利息的70%給予貼息,單筆貸款貼息的最高額度為100 萬元。
(3)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的在孵企業,被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或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其科技貸款項目最高可按實際支付利息的80%給予貼息,單筆貸款貼息的最高額度為100萬元。(4)“中山創客·國際孵化器”的在孵企業或在孵項目,最高可按實際支付利息的90%給予貼息,單筆貸款貼息的最高額度為100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