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門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一、申報對象
在江門市注冊,由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認定,并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批復同意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資助標準及范圍
1.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初次認定為高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若企業登記住所在江門人才島范圍內,補助標準提升至50萬元。
2.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新認定(即2008年以來曾經通過高企認定)為高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若企業登記住所在江門人才島范圍內,補助標準提升至20萬元。
3.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從省內其他地市整體遷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到我市,并能按照我國現行會計統計報表制度要求準確報送本單位R&D經費投入情況的高企,高企證書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按照企業下一年度研發投入的3%給予補貼,單個區域補貼金額不低于10萬,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請流程
1.申報單位根據年度申報通知要求在江門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上填報,提交相應讓你的材料;
2.各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推薦;
3.江門市科技局對各市(區)推薦的申請材料審查核實,并將擬補助名單及金額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無異議的立項確認,對有異議的據實處理;
4.江門市科技局對公示無異議的資金項目計劃上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下達資金計劃并抄送江門市財政局。江門市財政局、各市(區)財政局按程序下達、撥付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