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廣州南沙區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程序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審核認證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完整的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審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企業名單。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分標準: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將對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及資產與銷售額成長性指標進行具體評定。
2.在評定過程中分為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等四項指標,用于評價企業利用科技資源進行創新、經營創新和取得創新成果等方面的情況。
3.該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須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四項指標權重結構詳如下:
(1)知識產權≤30
由技術專家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評價。
知識產權相關評價指標分值如下:(1)技術的先進程度≤8(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8(3)知識產權數量≤8(4)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5)(作為參考條件,最多加2分)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2
(2)技成果轉化能力≤30
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
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
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4)成長性指標≤20
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凈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計算方法如下:(1)凈資產增長率凈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末凈資產÷第一年末凈資產+第三年末凈資產÷第二年末凈資產)-1凈資產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會計報表期末數為準。(2)銷售收入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收入÷第一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企業凈資產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第一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后兩年計算;第二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以上兩個指標分別對照下表評價檔次(ABCDEF)得出分值,兩項得分相加計算出企業成長性指標綜合得分。
三、公示和頒發證書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查實處理,屬實的應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公示無異議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由認定機構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