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高新認定成功后,可以享受哪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跟著小編來看看吧!
一、虧損結轉年限延長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認證資質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進行彌補,最長結轉年限將由5年延長至10年。
二、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企業由于技術進步,存在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以及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均可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或加速折舊方法。
三、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優惠
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相當于在原來25%的稅率基礎上再降低了40%。
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高新認定企業開展硏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如果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到當期損益的,可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75%,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如果已經形成無形資產的,則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進行攤銷。
五、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減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即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如果超過了500萬元的部分,則減半征收企業的所得稅。
六、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可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稅
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在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等方式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出現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話,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相關的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個人股東獲得轉增的股本,應按照“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六、高新企業技術人員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稅
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企業轉化科技成果,在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個人獲得相關股權獎勵時,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計算確定應納稅額。股權獎勵的計稅價格參照獲得股權時的公平市場價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