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南沙區高新企業申請條件
南沙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條件為:
1、從事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
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3、企業職工的綜合素質較高;
4、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5、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法律依據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第五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
(一)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進行認定。
(二)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四)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五)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