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認定標準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指引中對企業科研人員開展了明確界定,即:指的是直接從事研發和有關技術創新活動,及其主要從事以上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總計實際上班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工作人員,包含在職員工、做兼職和臨時性聘用人員。
為何高企認定中填好的科研人員不符合要求?
這當中要留意:
1、直接從事研發和有關技術創新活動。通常企業這類工作人員的崗位基本是技術性研發中心、研發部門、技術性部門。
2、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這類工作人員,有可能是研發部門、技術性部門的綜合性管理人員、資料員、品質檢驗、測試等工作人員。也是有可能歸屬于公司生產部、生產車間從事與技術性有關工作的工作人員,其能夠參照大公司研發項目中,如中間產品試制、工裝準備、小試生產計劃安排等。

因而,在高企申報材料中,科研人員名單務必要求填好科研人員崗位,對那些崗位為財務、人力資源、市場銷售等的工作人員,被要求在科研人員中剔除。
另外,科研人員名單還應填好科研人員學歷,最好是包含專業描述。雖然近些年對科研人員的學歷并沒有要求,但研發部門、技術性部門直接從事研發人員,最好是具備與企業主要經營的業務有關的專業性背景,且有著大專以上學歷。
3、總計實際上班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工作人員,包含在職員工、做兼職和臨時性聘用人員。
在職員工以簽署勞動合同書、交納社保為依據確認;
做兼職和臨時性聘用人員務必達到總計上班時間在183天以上。
企業應保留好以上工作人員的檔案資料,做好備查準備。
另外,提醒企業,工作人員統計口徑均考核的是申報年度的前一年度,并非指申報當年。
企業科研人員數依照全年度月平均數測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度月平均數=全年度各月平均數之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