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復審和申報有什么區別
一、高新技術企業復審認定范圍:
根據《認定辦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為三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由企業向認定機構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的發證日期為2017年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需參加2020年度的復審。

二、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材料:
A.網上材料
企業登錄“高企工作網”,按要求填報電子材料并完成提交。
B.紙質材料
01.高企工作網填報生成的《復審申請表》;
02.材料目錄;
03.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交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04.企業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報告;
05.知識產權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06.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附加蓋公章的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信息表;
07.近3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一(加蓋企業公章);
08.由具資質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09.經符合《認定辦法》規定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驗原件、交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10.企業近三年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11.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的情況說明;
12.其他證明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企業登錄“高企工作網”及市科技創新委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初審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3.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企業需重新申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