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
2023年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發證日期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不能申報,發證日期為2018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事項再申請認定;
2.對主要產品(服務)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3.企業核心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華夏泰科小編總結)。
5.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5%,且其中60%以上發生在境內。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70分以上(可通過測評工具或在線顧問協助測評)。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