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怎么計算
某企業2019年度研發費用為280萬元,其中境內自主研發費用100萬元(其他費用10萬元),委托境內機構研發實際支付的研發費用100萬元,委托境外機構研發實際支付的研發費用80萬元。
賬務上全部計入“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并做了費用結轉處理,結轉后該科目賬面余額為零。如何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一)需要填列表單:
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二)計算過程及具體填列
1、境內研發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1)自主研發:
其他相關費用限額=(100-10)*10%/(1-10%)=10萬元,實際發生費用10萬元,故可以全額扣除,因此境內自主研發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為100萬元。
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第2行填報100萬元,
第28行與第34行數據為10萬元。
(2)委托研發:
委托境內研發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0*80%=80萬元。
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第36行填報100萬元。
(3)境內研發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0+80=180萬元。
2、委托境外研發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委托境外研發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為實際發生額的80%與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的三分之二部分的孰小者,
實際發生額的80%:80*80%=64萬元
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的三分之二:180*2/3=120萬元
取小,可加計扣除數為64萬元。
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第37行填報80萬元,第38行填報64萬元。
3、企業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該企業2019年度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為180+64=244萬元,
加計扣除額為244*0.75%=183萬元。
《A107012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第40行、第41行、第45行填報244萬,第51行填報183萬元。
另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183萬元需填入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中,
科技型中小企業,填入該表第27行;
一般企業,填入該表第26行。
同時,該金額讀取到主表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第17行。
(三)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托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托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6、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7、對委托境外機構研發的,需提供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境外研發合同、委托境外研發銀行支付憑證和受托方開具的收款憑據、當年委托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等資料。
8、對合作研發、集中研發的,需提供合作研發項目計劃書、立項決議文件、集中研發項目決算表、費用分攤明細表等資料,詳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