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專精特新扶優計劃
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在廣州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營業務和發展重點符合國家、廣州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側重選取具備橫向整合能力,能夠通過對產業鏈同類型企業形成約束,提高產業集中度;具備縱向整合能力,能夠通過對上下游企業形成縱向約束,產生一定集聚效應的企業。
2.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3.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領先,有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或國內領先企業的潛力。
4.近三年未發生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和偷漏稅等重大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
(二)專項指標
1.經濟效益。企業2019年度總資產達到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連續兩個年度(2018至2019年度或2019至2020年度)的主營業務年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且年均凈利潤增長率達到5%以上(含5%)。
2.創新能力。企業2018至2019年度或2019至2020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的均值達到3%以上;獲得過2項及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5項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
3.經營管理。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三)優先考慮企業
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國馳名商標、國家級百強或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等認定的企業,優先考慮。
二、申報材料
《廣州市“專精特新”扶優計劃培育企業申報填寫說明》填寫企業有關信息并上傳承諾書、企業情況說明、營業執照、審計報告、民營企業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