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高新企業認定時,專利是受理通知書可以嗎?
近日接到客戶咨詢“申請高新企業認定時,專利是受理通知書可以么”,然后全網搜索相關問題,發現很多人存在這樣的疑問,當專利還在受理階段可拿來申請高新企業認定么?那么專利已經授權但是還未繳費,這個階段可拿來申請高新么?針對上述問題,讓小編為您一一解答!
首先,知識產權作為高新企業認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引起企業無論是日常經營還是資質認定時的注意。
對于高新企業認定的有效知識產權涵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就拿發明專利來說,其申請流程大致分為: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實審、授權、繳費、下證。企業在使用發明專利來申請高新企業認定時,應處于【繳費】后的階段,并且專利在有效期內。
為什么很多企業在申請高新認定時會有這樣的疑問?
大膽猜測,一些企業后知后覺,從旁聽說高新企業認定的好處多,從而想去一試,著急忙慌開始準備,但由于時間未算好,導致提交高新企業認定申請時,專利還處于受理通知書狀態,結果可想而知,失敗!
我們建議:企業在申請高新認定時,應充分了解高新企業認定各項組成部分相關政策,尤其是現在實用新型的下證周期又變長了,應當引起各企業的注意!如無法合理的安排高新企業認定的工作,建議尋找更加專業的人員來助力企業成功認定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