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提供材料及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 企業資質證明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2、營業執照副本
3、國稅登記證
4、地稅登記證
5、其他證明材料(包括生產批文、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第二部分? 人員情況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企業科技人員以及研究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等
第三部分? 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1、經審計的2010年度財務報表
2、經審計的2011年度財務報表
3、經審計的2012年度財務報表
4、2010、2011、2012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審計報告及2012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審計報告及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等
第四部分? 知識產權證書及相關材料
1、近三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匯總表
2、近三年內獲得授權的專利證書及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獨占許可合同),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及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專利登記薄副本等證明材料
第五部分? 科技成果轉化資料
1、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2、科技項目立項批文及合同
3、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包括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報告)、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鑒定證書及驗收材料等
4、成果轉化形成產品證明材料包括銷售收入、轉讓合同等
第六部分?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
1、企業關于科研項目立項的管理制度
2、企業關于研發投入核算財務管理制度
3、開展產學研活動材料證明
4、研究開發機構及設施情況說明
5、研究開發人員考核獎勵制度:如研發部門績效考評制度、企業內部科技激勵制度、科研獎勵發放文件等。
第七部分? 總資產和銷售額成長性指標
數據應以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報表為準,由中介機構出具
復審材料參照以下裝訂順序
(1)總目錄。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3)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年度財務報表和專項審計報告。
(6)其他證明材料。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規定的6項認定條件,逐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要求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有申報材料要規范、齊全。紙質材料要求A4紙雙面打印(審計報告可單面),按要求排序,標示頁碼,書籍式裝訂成冊,每冊厚度不超過3cm,若有超過可分冊裝訂。將企業名稱及領域代碼(如:一(一)1)印在書脊上。
2、高新技術企業網上申報材料、紙質報送材料和各縣(市)、區科技局所報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表三者要一致。
3、申報材料的封面,要按提供的樣式及字體統一填寫(復審的標明“復審”字樣)。
4、凡是提供復印件的材料,必須經申請企業蓋章確認。根據企業提供的原件,各縣(市)區科技部門審核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
5、材料封面和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通知書的“技術領域”,要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表所填的“技術領域”相一致。只填最靠近的一個,不能同時填若干個。